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公示
本市17门法学相关课程入选
□见习记者 朱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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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近日,教育部官网发布了“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公示名单”,拟认定5751门课程为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,其中,线上课程1095门,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472门,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801门,线下课程2076门,社会实践课程307门。
本市17门法学相关课程入选,其中线上一流课程6门,分别为“宪法学”(课程负责人:复旦大学 潘伟杰),“民法I(民法总论)”(课程负责人:复旦大学 李世刚),“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交通大学 杨力),“刑法总论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师范大学 钱叶六),“公司法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财经大学 葛伟军),“国际经济法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政法大学 张国元)。
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,分别为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财经大学 郑少华),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王诚),“知识产权法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政法大学 王迁),“警务谋略学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公安学院 金晓屏)。
线下一流课程5门,分别为“民法总论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交通大学 彭诚信),“法学导论I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师范大学 张志铭),“民法学总论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政法大学 金可可),“公司法学”(课程负责人:华东政法大学 丁勇),“物流法规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孟琪)。
社会实践一流课程2门,包括“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公安学院翁海光)和“法律诊所”(课程负责人:上海政法学院 张进德)。
2020年11月,教育部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,共有5118门课程入选。前两批一共认定1086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。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》,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高等学校要将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纳入“十四五”高等教育发展规划,加快建设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、与新技术相融合、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和机制,注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应用优秀案例的推广,以“学习革命”推动“质量革命”向纵深发展。
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、定期检查等方式,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继续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。自公布之日起5年内,未能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的课程,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