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毁绿种菜”行为毁坏绿化、侵占公共用地,是阻碍城市提升建设的“顽疾”。近日,松江区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沿着陈春公路开展日常巡查,在途径一路段时,发现存在毁绿种菜行为。原本的绿化变成了一片施了农家肥的菜地,整个路段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,不仅影响市容市貌,而且污染空气环境。
执法队员随即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,切实做好绿化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。经过沟通,大部分“种菜户”主动对自己种植了的“菜地”进行了清理;一些“钉子户”跟执法队员“打游击”“玩太极”,执法队员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耐心讲解,他们最终清除了违规菜地,恢复绿地。
(相关资料图)
下一步,松江区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开展全面摸排,对违规种菜的地段及数量进行统计整治,对涉及违规种菜的群众针对性地进一步做好法律宣传和引导工作,同时与社区联动组成巡查小组,不间断地在小区附近路段进行巡查,对违规种植的群众进行耐心劝导,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,有效整治公共绿地种菜现象。
普法小贴士:
《上海市绿化条例》第四十五条: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,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,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。
第三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:
(一)偷盗、践踏、损毁树木花草;
(二)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、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;
(三)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、堆放杂物;
(四)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、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
(五)在绿地内取土、焚烧;
(六)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