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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时报e公司讯,林洋能源(601222)8月25日晚间公告,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和安徽林洋新能源拟分别将其持有的2个子公司和12个子公司的100%股权,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,转让对价分别约2906.94万元和1亿元,涉及装机容量合计约60MW。此次出售电站容量占截至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自持电站的5.72%,有利于回笼资金,减少应收账款,公司将回笼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,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。